2010年7月4日

閱讀英文小說

最近和讀書會一起閱讀原文的Pride and Prejudice
深刻地再次體會到,閱讀能力其差無比。
每周50頁的龜速,無法欣賞文采的窘境
再次證明TOEIC分數875分,只是因為選擇題好寫,和英文程度並無太大關聯
因為不考寫作和口說,加上聽力難度不高,相較於TOEFL大大地提高了分數。
其實一開始當然知道自己的閱讀能力還不到能欣賞經典名著Pride and Prejudice
不過有讀書會的夥伴一塊,也覺得可以咬著牙試試看
希望有一天英文的閱讀能力,能和中文的正常閱讀速度不相上下
能閱讀英文小說就像閱讀中文小說一樣,一個晚上看完600頁的「直搗蜂窩的女孩」
能欣賞文采並且覺得精彩,而不是似懂非懂地懷疑劇情,屢屢想偷看中文版查看情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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